退訂金須知

  • 確認訂房完成滙訂之後,若因下雨或其他個人因素取消或延期,請於預定住宿日15日前通知(更改只限1次,三個月內使用)。
  • 預定住宿日15日內通知取消或延期,都會扣除已支付之訂金:
    1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,不退還已付全部訂金。
    2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    3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    4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    5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    6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  • 若發生不可抗拒因素,如遇天災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…(以屏東縣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),可全額退費或延期(延期者,訂金可保留三個月內使用)。

退訂金流程

  1. 請務必來電通知,訂房人姓名、住宿日期、手機號碼
  2. 提供退款資料:銀行或郵局帳號正面照相傳INE
  3. 我們會在3天內辦理退款手續,並以簡訊或line通知。
  4.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來電08-8612308詢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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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EL:(08)861-2308
  • line ID:@a8612308

【匯款資訊-ATM轉帳/匯款】

琉球區漁會:523
帳號:0001522 0873700
戶名:黃洪寶蜜

取船票/機車流程

  • 入住當天至東港碼頭領取船票(全部搭船者請攜帶證件或健保卡)
  • 民宿專用售票窗口:告知您是入住跳跳民宿,訂房人的姓名、手機號碼、人數(?全票?半票)。(船票為來回船票,請妥善保管,遺失自行原價補票)
  • 排隊準備搭船。
  • 抵達小琉球碼頭:下船出口處,機車業者接待人員持跳跳民宿招牌,帶您領取機車並前往民宿(星月旅店櫃台)辦理Check in。
  • 再帶往跳跳民宿入住check in 15:00後,check out 11:00前。